这些行为都会对房屋造成危害
1、擅自改变房屋原设计用途或者使用性质;
2、超过设计标准、规范,增加房屋使用荷载;
3、对于损坏或者擅自改动房屋原有的消防、电力、给排水、供热、节能等设备及设施导致房屋质量受影响的行为;
4、拆除承重墙,并在承重墙上进行壁柜、洞口(含门窗,下同)开挖或者把洞口扩张;
5、在楼面、屋面结构层开凿洞口或者扩大洞口(供热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除外);
6、改动房屋梁、柱(含构造柱)结构;
7、开挖地面影响房屋地基及基础结构;
8、在楼面结构层上凿槽安装各类管道,拆除墙体上的混凝土烟道垫板;
9、擅自改造屋面及平台;
10、其他法律、法规禁止的影响房屋质量的行为。